2025年11月18日,省科技厅、人行浙江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联合印发《浙江省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浙科发规〔2025〕4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共17条工作举措。 总体要求 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加快打造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明确“到2027年,力争省级创投类基金规模突破200亿元,全省科技贷款余额达4.8万亿元,全省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机构超250家,新增科技创新领域上市企业占新增上市公司总数达80%以上,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突破1000亿元,科技保险保障规模争取超7000亿元,新增科技创新专项担保金额超200亿元”等目标。 主要任务 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和长期资本 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建立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与政府投资基金联动布局机制。 扩大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拓宽多元化基金退出渠道,优化国有投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 强化科技信贷支持 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构建多元化接力式科技信贷产品体系。 深化科技金融专属产品服务,创新开发“概念验证贷”“中试贷”“孵化贷”等产品。 健全科技信贷服务体系,鼓励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机构。 发挥资本市场支撑作用 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并购,每年动态保有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超1000家。 扩大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培育板”。 健全风险保障分担机制 完善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探索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保险方案,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共保体”等形式开展风险分散试点。 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针对科技企业分层分类提供融资担保产品。 营造科技金融良好生态 优化科技创新综合金融服务,全面推广应用“创新积分制”。 完善人才服务支持体系,建立政府投资基金与各级人才专项资金联动机制。 增进跨境投融资便利程度,进一步扩大QFLP试点范围。 探索科技金融试点改革机制,强化人工智能等优势领域科技金融供给。 保障措施 建立省委科技委统筹领导,省科技厅、人行浙江省分行会同相关部门参与的统筹推进机制,强化协同联动,营造良好氛围。 主要特点 突出协同联动,强化科技金融供给 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发挥财政撬动、国资领投、金融主力军作用,围绕三大科创高地,“股贷债保担”联动,引进多元化资金,推动更多金融资源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各环节,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突出问题导向,破解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堵点难点 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需求,针对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不敢贷(投)”“不愿贷(投)”等问题,优化国有投资基金、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风险保障分担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创新积分制”,提高科技金融服务可得性。 突出改革先行,推动科技金融提速加力 用足用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等科技金融先行先试改革政策,全力争取国家科技金融创新政策“揭榜挂帅”试点,着力打造浙江特色的科技金融创新实践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