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近年来,浙江民间资本在数字经济等领域投资增长迅速,但在银发经济、健康养老等领域投资仍显不足。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资,将有助于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活力、推动创新发展、优化经济结构。
PART1
民间资本投向银发经济“利在当下”“惠及长远”
1.引导我省民间资本投向银发经济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必然选择
据我省老龄办发布的《2023年浙江省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从2010年末到2023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从789.03万人增长到1339.40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从16.60%提高到26.17%。2022年开始,最大“退休潮”真正到来,预计未来10年,每年都将净增70万以上,到2035年我省老年人口将超过2000万。新一代老年群体从单纯追求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医,扩展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养老需求已经转变为更加个性化、多样化和高端化的银发经济。但政府资金和传统服务模式不足以实现这一目标,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发展银发经济,迫在眉睫。
2. 引导我省民间资本投向银发经济是提升全省养老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规划(2021-2025年)》数据显示,到2025年,我省将实现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20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为75%。“十四五”期间,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继续建设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发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整合康养服务资源,培育1000个康养联合体。对照规划标准,当前养老服务供给仍显不足,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可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势在必行。
3. 引导我省民间资本投向银发经济是实现我省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应有之义
我省各地市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投资差异明显。从2023年的养老机构数据看,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宁波266家,杭州247家,台州242家;最少的是嘉兴84家,舟山72家,丽水67家。其中,民办机构数量最多的是台州185家,占其养老机构总量的比重为76.45%;其次是温州147家,占比为64.76%。从2023年的床位数据看,位居前三位的是宁波4.59万张,杭州3.84万张,台州2.77万张,民办床位数占比分别37.69%、40.89%和72.92%;民办床位数占比为35.16%和17.98%。在总量和民办占比方面,杭州、宁波和台州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欠发展和农村地区,将会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动银发经济均衡发展。
PART2
引导我省民间资本投向
银发经济的对策建议
1. 切实提升银发经济战略性定位
一是针对民间资本投向中的隐忧,制定省级层面银发经济专门发展规划,明确银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战略性定位,科学布局产业发展重点,明确产业发展目标、政策导向和具体发展路径,科学引导民间资本的逐利性。
二是政府应加大银发经济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银发经济的正确认知,合理助推民间资本持续增值。
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增强全社会对银发经济发展中挑战予以高度关注,促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在银发经济领域的扩张发展。
2. 持续完善一揽子政策支持体系
一是继续出台、细化和落实一揽子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支持性政策,降低税收负担,切实降低民间资本的进入门槛和经营过程中的制度性成本。
二是确保银发经济产业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利用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依法增加容积率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三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为公益型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3. 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良好格局
一是明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是树立服务至上理念,彻底破解不利于民间资本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赋予个体私营部门真正独立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市场主体地位。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银发经济的持续深度发展,真正形成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错位发展、多方协同的银发经济良好格局。
4. 着力培养银发经济专业人才队伍
一是设立银发经济发展专项基金,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银发经济、老年学、老年用品设计与销售等相关专业,建立专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有效破解银发经济专业人才不足难题。
二是大力推动产教融合,打造更多岗前培训和实习实践实训机会,增强相关大专院校师生实战经验,通过健全反馈评价、等级评定等机制促进服务流程正规化,提高银发经济的标品化、可预期性和可信赖度。
三是设立银发经济研发与创新专项,引导更多年轻人和科技型高层次优秀人才投身银发经济,支持组建产业合作平台或联合体,培育银发经济领域龙头企业,激发银发经济发展活力。
5. 加强银发经济国际交流合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银发经济国际合作机制,通过举办国际论坛、展会等活动,加强与日本、欧美等先进国家和地区在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服务理念和技术。
二是鼓励和支持我省民营企业广泛参与国际合作项目,通过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方式,提升我省银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银发经济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
三是优化政策环境,为民间资本参与国际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推动我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 弘(区域创新研究所所长 副研究员,省科技情报学会秘书长,研究方向为区域科技创新)